在旌旗教會新的小組持續了約二週,有次被帶到采靈的家中聚會,在這裡我們一行人被帶領經歷一個很特別的儀式,透過敬拜讚美,采靈為我門幾個領受了神要給我們的東西,我已經忘了別人領受的是什麼?我得到的是一個玩具,為什麼是玩具?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是冠冕...。因為,當時我們都無法自己領受,全部的領受都是采靈一個人說的,我們全部閉上眼睛低著頭坐在沙發上,由她為我們一一領受。
領受後,采靈每個點名問:你們願意跟隨 神?大家都回答「願意」。其實,我也很不喜歡這樣的問句模式,心想,也沒差啦,反正我早就受洗了。我渴望經歷神。也回答了「願意」。
若從外人看,我們正進行一個神秘之極的宗教儀式,在基督長老教會長大的信徒,面對這樣的教導,大概會有很多排斥吧,而我,並不想去抗拒這樣和 神接觸的機會。會後,雖然我沒有經歷 神蹟,但也不敢對這樣的過程多所評論。
這幾次的經歷,讓我對聖經更加的好奇,於是把家裡塵封已久的聖經拿出來,每天都用力的讀。在讀得過程中,好似有個吸引力。有一次半夜我獨自一人在三樓房中讀聖經,突然一段話映入我心中,「凡弟兄要得就給他」我嚇了一跳,我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是要我在遺產分配的時候,好好的處理。我禱告著,「主啊,我做不到。」又過了一陣子,約是我上完E1課程後,又一次更深的經歷神後,當我讀聖經的時候,我又聆聽到同樣的這句話:「凡弟兄要得就給他」我的內心還是做不到,外在環境,旌旗主任牧師蕭祥修又高喊著「放棄邏輯,勇敢給出去,神不會給輸你」。雖然心裡百般不願意,又徬徨,在實際上和弟兄討論遺產分配時,我的確做到了,我給出去了。
母親臨終前一年是小弟陪伴在媽媽身旁,我和二弟兩人都陸續被趕出家門,小弟順理成章的接受了店面的生意,母親也將店面的公司負責人過戶給小弟。然而,老二不滿這樣的配置,一直吵著要這間店面,因為利益上,不只是生意,還有店面的土地建物價值,我從中協調不少次,最後,我提出一個方案,用公告地價的方式交換,後來,老二將一塊很大塊的土地規劃成他想要的(這是和大伯持分1/2的),而我卻只分到道路用地,沒路的地...。事過境遷,不到五年後的今天,我初估了一下在二弟在這部份持有的財產和我持有的財產之間的差異,真的很高。我想說: 神要我給的,我給了,我要的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